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去年以挂牌方式出售了持有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团结”)51%的股权,现将该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交易回顾
公司201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华工团结股权的议案》,同意以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公司华工团结51%的股权。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于2011年8月10日由湖北团结高新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结高新”)通过进场交易方式拍得目标股权。因本次股权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2011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后,提交2011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双方于2011年8月23日签订了《湖北省整体产权及控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合同”),协议规定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款中的51%(含保证金)即人民币5696.7万元,在《产权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其余价款人民币5473.3万元须在《产权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即2012年8月23日前)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与团结高新、武汉团结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结激光”)三方在2011年8月23日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由团结激光以其持有的华工团结37.76%股权作为担保质押,对团结高新在本次交易项下的股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经在合同约定期内收到团结高新支付的股权转让首期款人民币5696.7万元,并已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团结高新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5473.3万元。
三、公司权利及措施
针对公司尚未收到团结高新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5473.3万元的情况。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经营班子在近几个月多次与团结高新积极协商,敦促其履行付款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待形成具体付款方案后公司将持续进行披露。
如团结高新未能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定,保留追究团结激光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及保留追究团结高新违约责任的权利,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解除协议或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不能完全排除受让方不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股权转让协议存在解除或不能履行的风险。
目前,该股权转让款逾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如果本年末仍未收到该款项,将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一定压力。
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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