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3年 医 84、85、86 号 审批单批准,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TCYYGJ201315号竞争性谈判的最终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能够提供招标产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医疗器械生产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出具的经销证明或生产商独家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则选择制造商作为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
标段一: 光子治疗仪 国产 1台
标段二: 激光治疗仪 国产 1台
标段三: 神经丛刺激仪 进口 1台
(二)、相关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标段一:光子治疗仪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光源模块:集成式矩阵半导体固态光源(LED),红蓝一体式双光源板模块,免拆卸,照射角度360°全方位可调;
2、中心波长:红光:640nm±10nm,蓝光:460±10nm;
3、光功率密度:红光≥800mW/cm2,蓝光≥700mW/cm2;
4、输出光功率:≥20W;
5、有效治疗面积(光功率密度≥40mW/cm2时):≥1000cm2;
6、工作模式:连续/脉冲治疗模式任意可选;
7、能量调节方式:六级能量可调;
8、移动式台车设计:移动式台车设计,脚轮具备制动装置;
9、升降装置行程:电动升降;
10、定时时间:定时时间从0min~99min连续可调;
11、操作面板:液晶显示;
12、系统软件功能;
12.1 自由设置光源颜色以及模块工作状态
12.2 可自由调节照射治疗功率
12.3 系统智能记忆上次操作中最后设置的参数,开机后即可按照设置参数进行工作
12.4 可设置暂停、中断或恢复治疗,可观察剩余治疗时间
12.5 治疗结束后自动停止照射并声音提示
13、保修期≥2年;#p#分页标题#e#
标段二:激光治疗仪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激光类型:Nd:YAG激光器(调Q方式输出及长脉冲0.3ms输出,Q开关及偏振片需为原装产品);
2、激光波长:1064 nm / 532 nm/ 1064nm长脉冲;
3、波长转换方式:用KTP晶体倍频切换;
4、最大单脉冲激光输出能量:1064nm:≥800mJ;532nm:≥400mJ;1064nm长脉冲0.3ms:≥800mJ;
5、能量密度:0.25J/cm2-25J/cm2;
6、脉冲宽度:6ns-12ns;
7、脉冲频率:1~10Hz 连续可调,1Hz步进;
8、光斑直径:1-7mm,调节与显示同步,能量密度同步面板显示;
9、激光输出系统采用七关节导光臂传导,带有能量密度自动调整拉杆,手具内置光斑直径传感器,用户改变光斑大小时,控制系统可自动调节能量输出;
10、瞄准光采用红色半导体激光,功率≤5mW,波长为650nm-670nm,亮度从弱到强可调;
11、冷却系统采用封闭式内循环水冷却并配有水过滤器,外循环采用强风冷却并配有温控系统;
12、采用脚踏开关控制激光输出,并配有光闸功能;
13、配有消音接触式、非消音接触式、嫩肤专用等三种治疗手具;
14、操作系统界面采用8寸彩色液晶触摸屏;中文显示菜单;
15、工作电压:AC220V/50Hz/10A;
16、保修期≥2年;
标段三:神经丛刺激仪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原装进口;
2、适用范围:适用于神经阻滞麻醉;
3、单极浅表神经探头,可进行各种情况病人浅表神经的无损伤定位;
4、刺激针电流:0-6mA;
5、体表探头最大电流60Ma;
6、刺激脉宽:0.05ms-1.0ms(±1%)具有6种脉宽选择;
7、预设功能:开机后可以默认预设数值;
8、刺激电压:0~65V(最大);
9、刺激频率:1Hz/2Hz(±1%);
10、电流消耗:<6mA,最小3.3 mA;
11、允许加载电阻:0-12KΩ;
12、电流探测精度:±0.01mA;
13、电阻测量范围:目标刺激电流>0.5mA时,1KΩ-12 KΩ;
14、电阻测量精确度:目标刺激电流>1mA/≤1mA时,±10%;
15、自检功能:带刺激警报,有错误信息提示;
16、售后服务:保修≥2年;
注:(1)以上要求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的,均不作为对投标产品的特定要求,但投标产品的共性技术指标、功能、方便实用性等,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带 ★ 号指标必须满足。#p#分页标题#e#
(2) 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之前向我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我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可予以废标。
(4 )以上采购的进口设备已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无疑义并审批通过。
四、交货期限:面议
五、付款方式: 面议
六、日程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11:00时前 (北京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 tcypcgb@sina.com ), 邮件必须包含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等 (原件扫描或照片,复印件无效) ,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 所投标段号等 。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无效。 邮件标题格式: TCYYGJ201315 —*** 公司
2 、资质审核: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开标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 , 可提前携带相关原件资料到太仓市卫生采购结算和信息服务中心预审 , 并须在开标时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者,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接收标书时间: 2013 年10 月18 日 09:00-0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当日09:30时整 (北京时间) 。报名的供应商派出代表到太仓市卫生采购结算和信息服务中心三楼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4、开标时间: 2013 年10 月18 日 09:30 时整(北京时间) ,由评委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5、开标地点: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3307室(3楼电梯对面)
七、供应商所需提供的书面投标资料内容(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函;
2、《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过期的,须有国家药监局新证办理受理书或注册证延期公告)、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中文),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商出具的经销证明或生产商独家授权委托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
4、2013年09月份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09月利润表复印件;201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企业简介(规模、特色、技术人员构成等,必须提供有关复印件证明描述的真实性);
6、 近两年来类似项目中标情况(重点是苏州区域,必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 ;
7、详细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实施细则、免费质保期、响应时间等);
8、所报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及详细配置清单;
9、初次谈判书面报价表(所报产品的单价、汇总价);
10、与本次谈判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供应商自行组织格式、编制目录,一式二份,一正一副,注明正本或副本,封存后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不全者作废标处理。
八、关于谈判
1、谈判按抽签顺序进行,进行不多于三轮次谈判;#p#分页标题#e#
2、谈判时其余供应商回避,谈判内容保密;
3、谈判时可就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进行问答和协商,可以讨价还价;后轮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次报价;
4、供应商必需对谈判最终结果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必须包括最终商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所包含的所有附件(有赠送的需注明赠送品的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保修期、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内容,供应商必须在最终承诺上签章;
5、所有供应商出具的书面承诺必须同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作为最终评标依据;
6、本公告上的未尽事宜在谈判时协商。
7、供应商如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九、成交原则: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通过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综合打分,将价格得分和评委综合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即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详见本公告附件——评分标准)。
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或监察)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
十、其它说明
1、中标者需缴纳0.27%的服务费 (缴至太仓市卫生采购结算和信息服务中心 0512-53540249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3421室) 。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信誉将会受到影响,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十一、本项目招标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卫生采购结算和信息服务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20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联系人:林 宏 陈雪峰
电 话:0512-53537445
传 真:0512-53537445
太仓市卫生采购结算和信息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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