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大学激光粒度仪及微波消解、萃取仪采购(A、B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对上述项目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2、招标编号:SZYM2013-G0101
3、招标项目:激光粒度仪(A包)
微波消解、萃取仪采购(B包)
4、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证书及上述资质和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05室,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5、答疑事项:请投标人于2013年1月1日下午5时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7日上午9:30
7、开标时间:2014年1月7日上午9:30
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36室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联系电话: 83521859 83500082 联系人: 黄茜 钟颖
传真:83521864 邮编:518001
帐户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帐号:11012214163301 网址:http://www.ymcw.com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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