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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星之球科技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6-04-25我要评论(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张鹏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张鹏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张鹏因暂时失去联系,无法在季度报告披露前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高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辉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小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1、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较年初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增多所致。
   2、商誉较年初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溢价投资沈阳赛特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所致。
   3、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减幅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实际缴纳上年度计提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较多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余额减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prima公司股票股价波动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的原因为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幅不大,根据公司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的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处置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较多所致。
   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报告期公司销售增长,毛利率上升等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退税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的原因为公司采购付现及其他经营费用付现较多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大族激光(22.22, -0.91, -3.93%)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601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张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4月25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激光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生产激光雕刻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不含限制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光伏太阳能相关生产设备及产品、LED等新光源产品及电光源设备;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及并网设备;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第[2001]0176号文办);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设备租赁及维修维护;售后服务。”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激光、机器人(26.270, -0.75, -2.78%)及自动化等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货物运输及物业租赁。”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4月25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700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胡殿君因在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详见2016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17号——《对外担保的公告》。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4.690, -0.01, -0.21%)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601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胡殿君回避表决),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700万元。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族冠华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70.8125%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大族激光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冠华
   4、相应债权人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 2,000万元贷款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6,999.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37,487.37 万元,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61.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9,511.9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77%,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4,406.1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048.63 万元,201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54.3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357.5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2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提供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大族冠华信用状况良好。
   4、担保的其他情况
   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对上述担保事项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同比例担保。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47亿元和3.39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3.65%和7.15%,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1.97亿元和1.02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4.16%和2.15%。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601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6年5月9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4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90,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5%)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即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同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16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月9日下午 2:30-5:00;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月8日-2016 年 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5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 5月8 日 15:00 至 2016年5月 9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5月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2.1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审议的内容影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2016005号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2016010号公告)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审议的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8、审议《关于免去张鹏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2016005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杜永刚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
   2、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大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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