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的交易对方之一陶雄兵先生提出解约申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雄激光”)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补充的公告》(2016-078)、《关于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6-081)、《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82)。
二、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收到经交易对方之一陶雄兵先生签字的《亚威股份和盛雄激光股东收购协议解约协商函》(以下简称“解约协商函”),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11月10日为亚威股份收购盛雄激光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生效后3,000万元定金退回的最后一日,盛雄激光实际控制人及创始人陶雄兵先生作为业绩对赌的主要责任人,因为协议约定的3年1.5亿元利润的对赌业绩无法实现,特提出解约申请,陶雄兵先生对相关事项的主要诉求如下:
1、3,000万元定金的退回时间:在交易双方签署上述针对《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解约协议》后,当天或者第二天退回;
2、3,000万元违约金支付时间:陶雄兵先生作为解约方需双倍返还定金,即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人民币,支付时间为《解约协议》生效后,5天内支付1,000
万元,20天内再支付1,000万元,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1,000万元。
3、在3,000万元违约金支付完成后,双方不再纠缠对方,互相尊重,不能恶意诋毁。
收到该解约协商函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中与交易各方签订的交易协议及补充协议,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及广大股东权益,针对解约协商函提出积极的应对方案。相关后续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后续安排及重大风险提示
陶雄兵先生作为盛雄激光的实际控制人及创始人,以及本次交易盈利承诺的主要责任人,由其本人提出上述解约申请后,本次交易事项无法继续进行的可能性较大。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发展战略规划,在巩固现有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寻求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不断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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