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致激光于2015年7月10日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经营激光、强光类医疗及美容设备,向用户提供全面的激光、强光医疗和美容解决方案。
2015年6月11日,奇致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以7477.52万元的价格购买关联方武汉银楚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研发大楼。2015年6月12日,奇致激光向武汉银楚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1000万元购房定金(预付款)。
公告显示,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资本性支出金额重大,占奇致激光报告期末净资产129.36%。
值得一提的是,奇致激光挂牌之前,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曾多次进行报告期后尽职调查事项核对,奇致激光均确认“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奇致激光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签署了相应的《报告期后事项核对表》。
根据相关规定,奇致激光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遗漏。股转对奇致激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奇致激光董事长彭国红、董事会秘书谈艳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奇致激光表示,公司董事长彭国红、董事会秘书谈艳将严格按照股转系统的要求接受自律监管谈话并提交书面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重大事项的审议和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据了解到,奇致激光已于1月24日发布公告称,已于1月20日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目前正在接受长江证券的辅导,辅导期自1月20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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