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广东省激光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党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激光事业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5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含3名)中共正式党员,须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017年9月3日协会党支部筹备工作会议在东莞办事中心举行,推荐洪强同为广东省激光行业协会支部书记候选人,现经省社会组织局审批通过。于2017年11月3日在广州召开党员大会,根据《选举办法》,洪强同志全票当选为中共广东省激光行业协会支部书记。
为开好本次党员大会,我会成立了由1名本组织主要负责人和2名党员代表组成的党员大会工作筹备组,研究拟定了党员大会议程、《选举办法(草案)》,并负责党员大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新任党支部书记洪强表示:自己虽然年龄大、已退休,但会认真负责地做好支部工作,做好传、帮、带。今后要加强支部建设,发挥火车头作用,把普及科学,发展激光事业工作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为实现党的宏伟目标“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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