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并表数据变更 财报正常追溯调整
近日有媒体指出,锐科激光前后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存在多处不一致,并对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事实上,通过阅读招股说明书可以发现,2017年3月,锐科激光以5956.8万元的价格收购睿芯光纤85%股权,两家企业实际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从而实现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财务数据根据会计准则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前期财务数据发生变更。调整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主要数据以及主要财务指标均发生相应变化,属于财务数据的正常调整和尽职披露,并不存在所谓“数据打架”的情况。
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从事特种光纤的研制和销售,拥有由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领衔的一流研发团队和数十年国内外特种光纤行业设计、研发和生产的丰富经验,采用国际最新一代MCVD芯棒制造设备,高温掺杂系统和特种光纤拉丝设备,掌握从光纤预制棒制备,稀土掺杂,拉丝到光纤测试的全部核心工艺技术,具备特种光纤的批量生产能力,并提供客户特殊需求的定制服务。公司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广泛应用于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和放大器、光纤传感、光纤器件、光学仪器、石油开采、医疗和科学研究等应用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双包层大模场有源和无源光纤,椭圆包层型和熊猫型保偏光纤,传能光纤和各种特殊规格的单模和多模光纤等。据悉2017年度,睿芯光纤实现净利润1421.54万元。
生产经营独立自主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还有媒体表示,锐科激光关联交易增加,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提出质疑。其实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已经对所有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详尽的披露,不存在隐瞒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锐科激光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锐科激光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此外,锐科激光的主要产品为光纤激光器,特种光纤为光纤激光器的关键原材料,通过收购睿芯光纤,锐科激光将实现关键原材料的自产,完善自产元器件和材料的产业布局,通过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垂直整合能力和综合研发实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尤其提升与国际知名公司的竞争能力。同时,本次收购可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了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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