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海目星激光发布公告显示,海目星激光与中航锂电签订《设备采购意向框架协议》,本次合作意向中航锂电拟采购海目星激光电芯装配设备,根据双方历史合作经验,本次中航锂电意向采购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96764万元。
本次协议仅代表中航锂电采购意向,不代表中航锂电采购承诺,后续合作均以海目星激光和中航锂电另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受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海目星激光表示,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2-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据公告显示,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后,海目星激光应预留设备生产产能。如双方订单签订后,因海目星激光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中航锂电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海目星激光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中航锂电同意。海目星激光预留设备生产产能仅限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本协议到期,海目星激光无须再预留产能。
关于预留产能和供货压力风险,海目星激光表示,随着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生产基地以及募投扩建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能够满足采购订单的需求,因产能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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