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经过沙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3位队员的劝解,卖激光手电筒的摊主离开。
记者 张路桥 实习生 程雯丽 摄
商报记者 方芳
1月7日,商报报道了在高九路上有人出售大功率激光手电筒,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引发市民热议,也引起了沙坪坝区市政部门的关注。1月10日晚,沙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前往高九路,对售卖摊点进行劝离。
处理 市政劝离“激光小摊”
1月10日晚,记者随同沙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3位队员一起,驾车前往高九路“绿光”发射点。当天的高九路上,共有5个摊点在售卖激光手电筒。
“这里是人行道,道路上还有这么多车在行驶,这要是照到驾驶员的眼睛那多危险!”执法人员蒲朝森开始进行劝离,看到有市民围观,又耐心地讲起安全知识。历经两个小时,5名售卖激光手电筒的摊主被劝离。
昨日,沙坪坝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祁主任告诉记者,如果摊主经多次劝导后依然在路边摆卖,执法人员将会没收其售卖物品,“感谢商报的报道,宣传了安全知识,还帮助我们扫除了一个安全隐患”。
现状 出售激光手电如卖玩具
昨日,全国大功率激光器应用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宋维建告诉记者,按规定,激光产品功率超过1毫瓦,就需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但记者在朝天门批发市场调查发现,多数顾客都是买来玩,尤其是在春节前,玩的人更多,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在朝天门,一名买主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有一个绿色的激光手电筒,这次特意来买个“蓝光”的。说到其危害,王先生说,肯定有危险,“但是好耍嘛!”。
专家
应立法管理
大功率激光器
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朱晓表示,目前我国激光类产品的安全已经有了相关标准,但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激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做出明确的规定,希望国家能重视大功率激光器管理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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