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医疗领域智能机器人研发进展较大,取得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骨科机器人研发方面,北京积水潭医院田伟教授科研团队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了国内首个“骨科机器人产品标准”,研发了“GD2000骨科机器人导航定位系统”和“GD-S骨科机器人导航定位系统”,并用于日常手术,填补了国内空白。脑科机器人研发方面,海军总医院田增民教授科研团队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先后研制成功了机器人辅助脑外科立体定向手术系统CRAS-BH1、CRAS-BH2、CRAS-BH3和黎元BH-600,目前已对多种脑外科疾病进行了5000余例定向手术治疗。
随着人工智能、数字化制造与移动互联网创新融合步伐的不断加快,具有感知、识别、认知等功能的智能机器人技术和产业成为当今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工业机器人研发在关键部件、产品与产业化方面与发达国家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但智能机器人领域所取得的研发成果可以成为我国机器人发展的突破口,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技术和产业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培育新的科技发展动能和新产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予以重视。
1.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的研发。在“十一五”和“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布局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瞄准智能机器人前沿和热点,进一步凝练和聚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核心技术研发,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推动面向医疗康复、家庭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2.梳理整合智能机器人研发成果,支持智能机器人成果转化。“牙体预备小型机器人系统”“GD2000骨科机器人导航定位系统”和“GD-S骨科机器人导航定位系统”以及“机器人辅助脑外科立体定向手术系统”如能转化装备县级医院,国内将有至少3万台套的市场前景,产生约100亿元人民币产值,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可帮助解决目前我国高水平医生短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应及时梳理“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智能机器人研发成果,加大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培育新产业,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走向国际市场。
3.加快制定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和人机交互安全规则。开展智能机器人国内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制定完善智能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加快智能机器人在国内的推广应用。同时,积极参与智能机器人国际标准的制定,促进我国智能机器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此外,智能机器人与人的互动过程中会产生涉及操作行为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性问题,应制定完善人机交互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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