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常规
1.激光治疗时,操作者必须按使用激光器的不同波长,佩带相应的防护镜。
2.激光治疗时,应根据不同病种、皮肤色素深浅、深度、部位等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波长、功率(能量)密度、脉宽等治疗参数组合,保证治疗的有效性;治疗血管性疾病应配备同步冷却装置。
3.术前后的护理同皮肤手术常规。
4.术后避免强烈日光下活动,以免术后色素沉着。
(二)激光操作者的要求
1.有执业医师资格。
2.有丰富的皮肤科或整形外科实际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当的激光医学理论及实际操作经验。
(三)激光治疗后注意事项
1.根据病变的性质和色素的深浅、所在的部位、个体差异以及以往的治疗情况,需多次重复进行多次治疗,逐渐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每两次治疗需相隔1-2个月。
2.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轻微疼痛、短暂的红肿和紫癜,甚至水疱,皆可自行吸收。
3.若有痂膜,7-14天脱落,创面愈合。术后每天涂2次抗生素溶液(庆大霉素针剂、0.5% -1%红霉素溶液或百多邦软膏);为防止继发感染的产生,治疗区不直接接触水,不得搓擦、搔抓,不进行面膜及化妆,不参加激烈运动,若发生感染,可能会引起瘢痕。
4.愈后可出现正常的色素沉着,会逐步吸收。
5.避免直接阳光暴晒,否则易产生色素沉着。
6.血管性皮肤病治疗前 3天及治疗后2周,避免饮酒及使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防止出血。
7.治疗后色素消退是一个缓慢的生物学过程,一般为 3个月左右,少数病例可长达6-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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