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告发最易受到的挑战即是如何确认违规车辆,例如在多车道公路上两车以上并行时,警员以雷达测得超速现象却无法明确认定那一部车辆违规。原因在于雷达波发射锥角度约在十至二十度间,而激光波发射锥角度只有不到十分之一度;因此以激光测速可以明确认定受测目标据以告发。激光狭窄光束使得两车被同时侦测到的机会等于零;对于市面上普遍销售之雷达侦测器(或称超速侦测器)不啻一大克星。
雷达与激光之最远测速距离均在二千余英呎,可以加强设备发射功率而增长,惟并不具实际效益。雷达测速器需经常以固定频率之音叉加以校正,而激光测速器则无此必要。另一重要差别在测速的时间,以雷达测速约高要二至三秒钟,而使用激光则只需要约零点三秒。按此操作速度,厂商甚至开发出配合照相之激光测速器以不到一秒的间隔连续记录违规超速车辆。图一显示激光测速器配合数字相机所拍摄到之照片。
电射测速枪之缺点系无法于移动状态下使用;如装于警车上或由坐在行进车辆上乘员持用,均无法正常操作。至于成本方面,k频雷达测速枪每具时价约新台币拾万元,激光测速枪每具约新台币参拾万元。
由于激光束狭窄具有正确认定目标的特点,许多文献指出其其至可以用来测量行人的步行或跑步速度;对为数众多之机车速度量测更是变成可行而且简易。作者曾利用lti20-20激光测速枪对行人、单车与机车目标进行量测,均能迅速获得速度(公里/小时)与距离(十分之一公尺)之满意数据。配备激光测速枪的美国警方更利用其精确且快捷的测距功能,将其用在交通事故与刑案现场图关键点之测绘。交通警察单位已多次进行激光测速之测试,部份单位亦已完成采购使用中。民众不可自恃装有超速侦测器而恣意飚车,危害公众与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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