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眼科医学会13日公布新版的激光近视手术同意书模板,详列手术步骤与范围、手术风险,并提醒年近40或以上的近视患者可能面临老花现象,须定期术后追踪。
由于眼科医师蔡瑞芳日前宣布停做激光近视手术,引起眼科界震撼及患者疑虑。眼科医学会经过近1个月的密集讨论,13日公布新版的激光近视手术同意书模板。
学会理事长胡芳蓉表示,眼科医学会对术后并发症的处理方式,加强会员医师的继续教育;另一方面加强对病患的告知义务,因此大幅更新手术同意书内容。
她说,新旧版的激光近视手术同意书最大差别在于,旧版只着重手术并发症及可能处理方式的说明,新版则采条列式,并增列说明激光近视手术的步骤及范围、手术风险、成功率,及术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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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卫生署’规定的内容要超出许多”,胡芳蓉说,新版同意书14日公布在眼科医学会网站,并且同步寄发纸本供所有会员参考。
针对新版激光手术同意书模板,“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肯定医界自律,也提醒医师与民众,术前应充分沟通,才能确保安全。
石崇良指出,依照“医疗法”与“医师法”相关规定,医院执行任何手术前,应向患者或其配偶、亲属等,说明手术名称、原因、成功率与可能发生并发症,并取得同意后签名,才可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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