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应用国。在太阳能热水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强制性国标严重缺失的问题。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上海等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向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出台能够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出台国标多数为推荐性
22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除了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外,其他30多部国家标准均属于推荐性国标,不具有强制效力。现有的推荐性标准对电加热、内胆的防腐蚀性、水箱与保温管路的连接、固定方式等都没有作出规定,使得一些厂商在安装时偷工减料。
强制性标准缺失隐患多
目前国内5000多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中,真正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为数不多,很多小作坊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性能不过关,从而导致流入市场的产品出现坠落伤人、漏电着火、漏电伤人、漏水伤人的隐患。相关标准对支架的具体材料选择、表面防腐处理方式未作明确要求,导致一些太阳能热水器支架材质低劣,抗风能力及耐腐蚀性能差。而电伴热带材质的强制标准缺失,导致电伴热带质量不过关。电伴热带的安装固定标准缺失,直接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连电着火现象。
呼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22家消费维权单位强调,太阳能热水器主要部件的选材要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特别是关系到消费者安全健康的真空管、水箱内胆、支架等主要零部件要有明确要求。并且,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固定要有明确要求,提高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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