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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 每年有5000万元专用经费

星之球科技来源:温州日报2014-04-21我要评论(0)

政策 在高新区的产业布局上,激光与光电产业因其高科技性和广泛的应用前景,而被作为领军产业来培育。为加快该产业的集群式发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国(温州)...

政策

在高新区的产业布局上,激光与光电产业因其高科技性和广泛的应用前景,而被作为领军产业来培育。为加快该产业的集群式发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规定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在科技经费中追加安排5000万元,设立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专用经费,用于集群建设相关的补助、奖励、配套资金的落实。

解读

专用经费重点支持激光器件及设备、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光电能源(光伏、光热发电,储能电池、智能电网、电力节能产品等)、半导体照明等领域:

重大、重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依据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潜力等情况按照科技投入经费的15至30%给予无偿分期补助,重大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领军人物、创新团队实施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依据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潜力、实施进展等情况按照科技投入经费的15至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按照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服务机构,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分期给予总额为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金补助。

对国内外行业知名研究机构在温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按不同规模与实力,给予20至100万元的入驻经费补助;入驻后,年度考核业绩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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