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联合国在1995年发布了禁止激光致盲武器公约,但各国在研究激光对抗的名义正将这种武器变成现实。军方对非致命性武器感兴趣是因为杀死一个人只会让对方损失一个战斗力,但如果一个人受伤或致盲,那么将需要多个人照顾伤者,会使得对方损失多个战斗力。
激光致盲武器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虽然联合国禁止研发专门的激光致盲武器,但激光武器研究并没有停止。研究人员继续在人造眼球上测试激光武器,美国研究人员为研究辩护时所持的一个理由是保护美国士兵,但他们也承认研究工作很容易转变成致盲对方士兵。美国军方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使用了有效距离数公里的激光拦截系统。英国士兵则在阿富汗使用过有效距离300米的激光警告系统。这种程度的激光器在50米距离上足以对眼球造成永久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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