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
光伏企业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对于平价上网政策,业内已等待许久。政策对于有高效产品、开发运营能力好、资金实力佳的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通知》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推动光伏、风电平价上网的趋向,乃至完全取消补贴后,风电和光伏行业还能健康地、有竞争力地发展。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一些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的条件。今后国家还会补贴一定的量,但超过补贴之外如果还想做,则给予一些其他方面的支持政策,例如不缴纳交叉补贴、可获得绿证收入等。
提振行业信心
《通知》提出,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下称“平价上网项目”)。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下称“低价上网项目”)。
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
光伏行业专家王淑娟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在补贴缺口扩大的压力下,光伏行业普遍对2019年带补贴的指标规模预期大幅降低;由于规模、补贴标准一直不明确,行业对2019年的国内市场新增装机普遍预期较低。
平价上网项目则是在原有的“带补贴的指标规模”基础上,又提供了一大块增量市场空间。更重要的是,这块增量的规模理论上是不受限制的——这将极大提振市场信心。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不限制规模,而把这个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电网公司要保障试点项目的消纳。
对此,王淑娟解释称,为了保证存量项目的“弃光率、弃光率双降”指标和新项目的消纳,省级电网公司会根据预期的消纳情况对项目总规模和开发步骤进行控制。由于审批权在地方,所以项目可以随时备案、随时开展工作,而不需要等到特定时间。
五项指标提高收益预期
为提高试点项目的收益,《通知》中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分别是认可地方补贴,通过就近交易市场提高项目收益,不需要缴纳交叉补贴,可获得绿证收入,优先发电权交易。
对此,王淑娟解释称,文件强调了电网按照保障小时数全额收购项目电量。如果保障小时数之外发生限电,这部分电量可以优先参与发电权交易。交易的价格虽然不如脱硫煤电价高,但仍然是业主收益的一个补充。有地方补贴、就近交易高电价、免交叉补贴、绿证收益、优先交易5项措施加持,可以使项目实际的电价高于脱硫煤电价0.2元/kWh以上,“去补贴平价”的门槛就低了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在结尾处强调,对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研究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根据风电、光伏发电的发展状况适时调整2020年后的平价上网政策。
王淑娟说,文件的有效期到2020年底,即窗口期仅为两年。只有这两年内的项目,才能享受到上述一系列支持措施。也许两年以后,将出现大批量的平价上网的风电、光伏项目,届时将不再给予上述特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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