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业内关于“一个地区整县推进光伏电站政策实施后,其他新能源公司还能否开展业务”以及“垄断式安装的弊端该如何避免”等疑惑,国家能源局7月9日在网站公布了答复内容。国家能源局指出,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电网企业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业内反响强烈。
屋顶资源丰富
国家能源局表示,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更大规模发展。启动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
国家能源局表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在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首先是自愿不强制。各地是否开展试点以及开展多少个试点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己决定,不搞行政命令。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因素后自主决定。
其次是试点不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编制试点方案,满足申报要求的均可上报。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能源局不组织评审,也不审批。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确保电力消纳
国家能源局表示,在推进工作中要确保到位不越位。在试点工作中,有关方面应找准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电网企业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