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湖北东湖科学城激光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共十条(以下简称激光产业“黄金十条”)。
激光产业“黄金十条”中,光谷设立100亿元激光产业发展基金,最为引人关注。据了解,该产业发展基金将支持光谷激光企业开展并购、增资扩股、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的投资。
进军新兴应用领域最高奖励1亿元
激光产业“黄金十条”中规定,对激光成套设备生产企业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应用领域年营收超过2000万的,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企业在上述领域年营收的2%给予奖励;年营收在1亿以上至5亿元的部分,按照企业在上述领域年营收的1.5%给予奖励;年营收5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企业在上述领域年营收的1%给予奖励,以后年度对营收新增部分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同一企业累计不超过1亿元。
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对在东湖高新区内从事激光领域研发生产的激光企业,年累计新增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新增设备投入的1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区内协作配套。对区内激光器、激光成套设备生产企业采购区内无关联关系工业企业所生产的激光原材料、核心器件或控制系统,按照合同实际完成额的7%给予供需双方(供方2%,需方5%)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规模提升。政策期限内,对于年营收首次突破50亿元、25亿元、10亿元和5亿元的激光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大场地扶持。在东湖高新区激光产业集群核心区范围内,对年营收在2000万以上的企业,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和生产用房,按照实付金额的10%给予补贴,政策期限内同一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新租赁自用办公和生产用房,按照净增面积实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研发投入最高补贴5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营收在2000万以上且研发投入比例超过5%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对企业建立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内企业提供激光技术服务、产品检测检验等服务的,按照合同实际完成额的2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单笔融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所获融资的60%以上用于本地投资的区内激光企业,融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的部分按照单笔融资实际到账金额的1%给予补贴,融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的2%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新招聘人才一次性安家补助
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对不同层次的激光产业人才给予补助。支持高层次激光产业人才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对新招聘的激光产业相关专业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东湖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激光产业集群“黄金十条”即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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